1月5日,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金江翔奥商业街(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已售房源登记的提示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提示金江翔奥商业街(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购房者,为了核实金江翔奥商业街(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真实的销售情况,请购买金江翔奥商业街(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房源并已支付购房款但尚未办理网签合同备案手续的购房者(含企业、社会团体等)尽快携带(邮寄)购房相关凭证材料(付款凭证、认购书、身份证明等)到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登记备查。
本网声明:海南在线发布此文仅出于信息分享,并非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不承担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联系我们删除。本网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和摘编。
[ 编辑: NO 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