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2023年第9、10期
市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据了解
这两期共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418批次
其中
合格样品403批次
不合格样品15批次
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农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非法添加等
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
一、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009期)
10月1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009期),近期,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 16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6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非法添加等。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仁恒里店销售的青尖椒,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王府井店销售的生姜,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海口龙华黄庆忠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检验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海口琼山朱苗德商行销售的生姜,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海口琼山王月梅商行销售的生姜,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六)海口美兰承霞副食摊销售的生姜,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核查处置结果将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3-009)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3-009)
3.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检验项目表
二、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010期)
10月1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010期),近期,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 24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4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非法添加等。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海口龙华三零三商行销售的芭蕉,检验项目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海口美兰曾令琼蔬菜摊销售的生姜,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海南旺百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豆芽,检验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海口美兰区梁容玉蔬菜摊销售的豌豆,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海口美兰桂林洋张刘梅蔬菜摊销售的生姜,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六)海口美兰佳桓燕蛋行销售的生姜,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七)海口美兰邢维丰蔬菜摊销售的鸡蛋,检验项目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八)海口美兰李皇强光鸡光鸭摊销售的乌鸡,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海口美兰桂林洋邓美燕蛋摊销售的生姜,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核查处置结果将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3-010)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3-010)
3.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检验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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