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三自然资告字〔2023〕31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位于三亚市中心城区海罗片区控规HLB-2-07和HLB-3-15地块,面积72286.04平方米,用地四至及界址坐标详见地块勘测定界图。其中:1.HLB-2-07地块面积为46097.29平方米;2.HLB-3-15地块面积为26188.75平方米。经核查2022年10月14日经自然资源部批复的《三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该宗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城镇集中建设区)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同时,经核查《三亚市中心城区海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控规HLB-2-07和控规HLB-3-1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代码:070102),对应土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市场化商品住房)。
公告指出,2023年9月28日,三亚市政府出具了《关于三亚市中心城区海罗片区控规HLB-2-02、HLB-2-03、HLB-2-07和HLB-3-15地块用地具备净地出让条件的证明》,证明上述宗地约151.26亩用地土地征收及“两公告一登记”工作已完成。三亚市吉阳区政府已与被征地单位签订了《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等款项已支付到位,相关征地材料现存于吉阳区人民政府。目前地块上的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作业。该宗地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经我局核查,该宗地不属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并组织供应的土地。
公告指出,根据《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鉴于三亚市中心城区海罗片区控规HLB-2-07和HLB-3-15地块拟建设市场化商品住房项目,属于房地产业中的住宅用地。因此,确定该宗地投资强度为500万元/亩,年度产值和年度税收不设出让控制指标。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公告明确,结合该宗地所在区位及土地用途,本次拟出让宗地适用的基准地价情况如下:住宅用地基准楼面地价为3620元/建筑㎡,折合土地单价为603.34万元/亩(设定容积率为2.5)。
根据《三亚市第4次城市更新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2期)精神,按照有资质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并经评估专家小组评审通过,该宗地土地评估总价为150203.6655万元。其中:1.控规HLB-2-07土地评估单价为19915元/平方米(折合1327.67万元/亩),土地评估总价为91802.7530万元;2.控规HLB-3-15土地评估单价为22300元/平方米(折合1486.67万元/亩),土地评估总价为58400.9125万元。
该宗地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征收手续时,占用农用地6.6871公顷(其中旱地0.7718公顷,水田0.0013公顷)。根据我市近期易地补充耕地指标价格标准,旱地开垦费用标准为20万元/亩,水田开垦费用标准为40万元/亩,则该宗地耕地开垦费为232.32万元。再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的规定,三亚市耕地占用税适用标准为35元/平方米,该宗地耕地占用税为234.0485万元。
综上,该宗地土地评估价、耕地开垦费和耕地占用税合计150670.0340万元。因此,确定以150671万元作为该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
据了解,根据三亚市第四次城市更新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135万元整,竞买人交保证金之前必须先通过挂牌出让竞买人资质的审查。三亚市吉阳区政府出具初审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竞买申请时间:2023年11月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6日18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8时00分。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7日18时00分。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8日10时00分。
本网声明:海南在线发布此文仅出于信息分享,并非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不承担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联系我们删除。本网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和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