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发布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补差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指出,根据《关于我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执行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88号)精神,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150元/月,下限为4830元/月,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通告称,为落实好琼人社发〔2023〕88号文精神,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我中心已优化完成相关业务模块,各位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1月1日以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低于4830元或高于22458元,需要按照2023年基数上下限进行补差的,请您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表》,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补差业务,即时将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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