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应用。引导在城市群等重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鼓励在服务区、边坡等公路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与市电等并网供电。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和枢纽场站推进智能照明、供能和节能改造技术应用。
《意见》进一步明确,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着力提高岸电使用率。鼓励船舶应用液化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推动新能源、新材料在港口和导助航设施等领域应用。推动长寿命、可循环利用材料在基础设施建造、生态修复和运行维护领域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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